财产在夫妻离婚时怎么样分割

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变得规定,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根据当事人双方的个人意愿进行,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的方案;如果无法协商统一的,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分割。在多数情况下,法院会依照平等原则进行分配,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平分共同财产,平等地享有财产权利。除此之外,在平等的基础上也会给予子女、女方、无过错方适当的照顾,会充分的考虑子女教育费用等花销,在分割财产时对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所补偿;对于长期照顾家庭家庭妇女,也会考虑到她今后的经济困难,会适当的多分财产。如果离婚是因为一方与他人同居、重婚、对家庭成员实施暴力、虐待、遗弃或者其他重大过错的,作为没有过错的一方有权向有过错的一方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详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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