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离婚净身出户

首先需要确定的是,离婚方式分为诉讼离婚和登记离婚。登记离婚中,夫妻双方首先会就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书。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夫妻一方就可以向对方要求净身出户,如果对方同意的,就可以将这项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说,登记离婚中,如果对方同意净身出户的,当然可以直接净身出户。这是双方自愿的选择,婚姻登记机关会尊重双方的一致协议。而在诉讼离婚中,一般来说,法院都不会直接判处一方净身出户。因为婚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法院可能会照顾弱势或者无过错一方,但是不会将所有财产判处只归一方。净身出户并不符合民事判决的公平原则,但这并不意味着离婚诉讼中不能存在净身出户的情形,如果双方达成调解书的,这时候也可以根据自愿原则,将所有财产归与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注:以上说法并不绝对,具体案例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具体问题欢迎电话免费咨询:1350031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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