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家事

龙某与李某离婚、孩子抚养等纠纷

原告龙某和被告李某于2010年2月8日自愿登记结婚,于2014年2月10日生育婚生子小李。婚后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分歧,原被告自2014年5月10日分居至今,婚生子小李与原告同住。原告曾于2014年7月2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未得到支持。现时隔半年,双方关系没有任何改善,仍处于分居状态,故起诉至法院。

赵某池与陶某均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原告赵某池与被告陶某钧于××××年××月相识,后开始同居生活,双方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被告于××××年××月××日生育一女陶某。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因发生矛盾,二人于2020年3月分开生活至今,陶某现未满两周岁,现随被告生活。因原、被告分开时未确认子女抚养问题,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原告遂依法提起诉讼。

曾某惠与曾某富朱某离婚后财产纠纷

原告曾某惠与被告曾某富系姐妹关系,曾某富与被告朱某曾系夫妻关系。2007年,双方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原告曾某惠分得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XXX号砖屋第三楼3间房屋;第一楼及第二楼共计6间砖房归被告曾某富、朱某所有。2018年,被告曾某富、朱某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对财产的处理如下:重庆市九龙坡区XXX的房屋产权第二层归男方,其余剩下的所有房屋归女方。但根据已生效的民事调解书,案涉房屋第三楼的3间房屋以及第三层楼梯间归原告所有。

蔚某与陈某离婚后财产纠纷

原告蔚某与陈某于2010年7月7日办理离婚,按照离婚协议书上财产分配中约定,将渝中区大坪正街xxx产权归女方蔚某所有。离婚后,该房每月贷款由蔚某还款,且现已由蔚某还清,银行抵押已解除。涉案房屋现登记在原被告名下,请求法院判如所请。

遗产、抚恤金继承纠纷,涉案金额130200元

王某6与王某2系夫妻关系,双方生育王某4、王某5、王某3、王某1四名子女。王某6去世后,因王某1与王某2、王某3、王某4、王某5就王某6的遗产分割等问题多次协商无果,故提出上述诉讼请求。

地图盒子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

电话:13500315666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龙湖中心35楼

扫一扫,关注我们

COPYRIGHT (C) 2017 -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   allright reserved   渝ICP备18009527号-1   渝ICP备18009527号-2做网站网站开发

尊敬的客户:×

您好!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因我所规模扩大及业务发展需求,自2023年3月18日起,律所将搬迁至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龙湖中心35楼。联系方式不变,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