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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力说法 | “人死债消” or “父债子偿”

栏目:海力说法|更新:2022-04-12|来源: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本文约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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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一直存在“人死债消”的说法

但是

在法治社会的今天

人死了,其债务是否真的跟随他的死亡一起消灭?

答案是否定的!

 

基本案情


2017年7月,李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同时约定了还款的期限及其利息。2019年9月(未到还款期限),李某在一次事故中死亡,李某的财产已经作为遗产被李某的儿子继承。作为债权人的张某,向李某的儿子索要欠款及利息,索要未果,随即将其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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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某儿子作为法定的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张某的债务。遂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继承李某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支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


人死债不消


“人死债消”是一种民间的说法,并没有法律依据。在法律上,人就算死了,其债务不会当然消灭,人死亡后,只要债务人还存在财产,就可以用其财产来偿还债务。


作为继承人是否应当承担债务


自然人死亡后,其债务并不会自然转移给继承人,继承人只有在继承遗产的同时,才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并且其偿还债务的金额,不会超过其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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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1161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作为配偶是否应当承担债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能够证明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可以要求其配偶承担债务;若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以个人债务处理,有财产执行财产,没有财产,也没有人自愿偿还的,债务消灭。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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