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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趴睡训练窒息,母亲微信群“直播”死亡。能否法律追责?

栏目:海力速递|更新:2020-04-24|来源: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本文约 1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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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趴睡训练窒息

母亲微信群“直播”死亡




导读


近日,一则“3月大婴儿趴睡窒息”的消息引发关注。该事件起因是一名新手妈妈,通过某公众号购买了付费课程并加入了一个“付费睡眠引导群”。4月16日下午,该新手妈妈在群内向老师寻求帮助,称小孩翻身趴着睡觉一直哭,想向群内的老师寻求帮助。群友答“不是大哭就没事”,然而约两小时后,这位妈妈在群内表示孩子嘴唇发紫,最终孩子不幸身亡。


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我们感到非常惋惜和痛心。有观点认为应该追究监护人的过失责任;也有声音指出,该涉事机构涉嫌无资质进行育儿收费指导,也应承担相应责任。那么,该新手妈妈和育儿培训机构需负法律责任吗?


01 

涉事妈妈涉嫌“过失致人死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具体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有: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该涉事妈妈,在婴儿卧睡大哭的情况下,或因常识缺失,或因盲目相信培训机构,对婴儿未采取任何措施,最终导致婴儿死亡。该新手妈妈的不作为,导致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没得到保护,是没有尽到监护责任的。该新手妈妈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 即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至于该新手妈妈的行为是否满足过失致人死亡的条件,还要进行进一步调查。



02 

能否追究培训机构责任


涉事公众号账号主体为上海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目前涉事公司经营活动已经被停止。该公司之前也有回应,其中有两个点值得注意,一是该公司称新手妈妈购买的咨询服务是3月31日结束的,距事发4月16日已经结束了15天;二是该公司声称从各方渠道了解到,医生诊断宝宝的直接死亡原因并非由于趴睡导致的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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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两点:一、涉事公司工商信息未显示其具备育儿咨询相关资质,该机构联合创始人自称持有的美国红十字会高级育儿护理培训师资格证,也不是从业证。二、培训必须要提供教育机构颁发的培训许可证,才能提供培训服务,否则只能提供咨询服务。该新手妈妈购买该培训机构的付费课程那一刻,双方就已经形成了一个服务合同关系。该培训机构提供相关服务却没有相关资质,即使服务期限已过,也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至于趴睡是否直接导致婴儿死亡,目前还无官方报道。假设确是该培训机构提供的错误咨询服务导致新手妈妈的错误行为,进而导致婴儿死亡,培训机构需要负责吗?涉事妈妈的不作为行为,如果是该培训机构所提供的咨询服务或培训指导造成的,那么可以“培训机构因提供错误服务的过错导致了损害发生,侵害了婴儿的权益”的角度,追究培训机构人身侵权,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结语
该事件目前仍在调查中,本文仅以律师的视角就当前的信息进行一定分析,具体结果及实际证据还待有关部门调查。也希望以此文提醒更多人,目前市面上有大量养生励志专家群、活动群,是否具有相应的科学依据以及法律依据都是有待考究的,切勿盲目相信,有关部门,也应当加大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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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发布,依据发布时公开有效的法律法规整理,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个案结论取决于证据与事实,请以执业律师面谈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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