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富谁来管?
交给“遗产管理人”
民法典时代,我们都关注一个话题,那就是“财富传承”。财富需要进行安全有序的传承,那么,一个可靠的管理和执行者必不可少,“遗产管理人”就是这样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然而这个重要的角色,却在《继承法》施行的三十多年中一直处于法律规定模糊和实务地位尴尬的状态,也因此遗产管理人的立法内容,是本次《民法典》继承编的重中之重。究竟什么是“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遗产管理人”的资格和选任如何确定?今天我们就带大家学习这些新的规定,帮助你快速掌握最新的传承技巧。

一、“遗产管理人”究竟是干什么的?
相声大师侯耀文的遗产案很多人也都听说过,他的长女侯瓒和哥哥侯耀华叔侄对簿公堂多年,争议的关键问题就是作为哥哥的侯耀华究竟有没有侵占弟弟的遗产。其中的起因是侯家有一条家规,说家人去世后一年之内不得分产,所以作为哥哥的侯耀华在弟弟去世之后对家产进行了一年多的管理。然而一年之后,侄女要求分财产的时候,叔叔却说已经没有遗产了,侄女就一纸诉状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返还作为侯耀文遗产的古玩字画、银行存款。这起轰动一时的案件最终是调解结案,各方的是非对错我们暂且不论,只客观地看待这起案件中哥哥侯耀华的角色,他虽然没有继承权,但却实际上管理着弟弟的遗产,并且对遗产进行了一些处置和分配,这实际上就是扮演了一名遗产管理人的角色。为了理清这个角色的具体形象,我们先来想象一下,对一笔遗产进行处理,一共可以分几步?是的,应该分三步。
首先要梳理遗产数目,其次要妥善保管,最后要进行分配。这三大步骤,恰恰也是《民法典》继承编当中新增的对“遗产管理人”的主要职责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在法条中可以明确,遗产管理人的具体职责被列举为: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总结起来,其实就是梳理、保管、分配三大职责。由此,遗产管理人的具体形象也可以刻画出来了:这是一个综合了遗产统计者、保护者和分配者三种角色的合体。
遗产管理人承担职责的第一步,是对遗产范围和内容进行清点,并制作详尽的遗产清单,以确保利害关系人详细了解掌握遗产的实际情况,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理清的同时,遗产管理人还需要就遗产管理情况及时向遗产利益相关人告知并制作管理报告。遗产管理人对遗产的主要职责在于对遗产价值的保护,防止遗产在分配完成前遭到毁损灭失,这更多地表现为事前的积极防范,而不仅仅是事后的救济。最后,遗产管理人还会对遗产进行分配,并对债权债务进行处理,这是整个遗产管理过程的重中之重,也可以说是遗产管理的最终目的,结果是既维护了继承人的权益,也避免了在没有继承人等情形下,债权人的权利无从得到实现的困境。

二、谁可以成为“遗产管理人”?
遗产管理人承担如此重要的职责,那自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随便担任的。那么究竟哪些人有成为遗产管理人的资格呢?先来看一个案例:杰西是一个普通的重庆姑娘,母亲身体一直不好,没有工作,父亲是个包工头,每天的工作都很辛苦。然而在2020年父亲不幸被诊断出肺癌后在短短3个月便去世了,抛下了她们母女,同时留下了生前承包工程、合伙、民间借贷等错综繁杂的诉讼纠纷,很快债主就纷纷上门。粗略算下来,父亲对外债务债权高达数百万,涉及的法律关系多重且复杂。一边是着急上火的债主,另一边是杰西和母亲根本没有能力处理这些事情,她们能怎么办呢?很显然,要同时确保作为继承人的母女和作为遗产债权人的债主们的权益,并且能处理复杂的法律关系,一个适格的遗产管理人必不可少。这个案例中,杰西和母亲最终是通过委托律师事务所作为遗产管理人来实现了这个目标。
那么遗产管理人如何产生呢?我们来看《民法典》继承编的详细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遗产管理人的选任】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所以这个资格和顺位都很清楚,也就是说,最好的当然是遗嘱中直接指定好,如果没有的话,有遗嘱执行人的由执行人管理;没有执行人的由继承人推选;继承人不推选的大家就一起当;连继承人都没有的,由民政村委会来当;如果有人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
三、怎么选出你的“遗产管理人”?
既然遗产管理人在遗产继承中的地位如此重要,而产生方式也优先通过遗嘱指定,那么在进行财富传承安排时,要如何选任合适的遗产管理人呢?
首先是要提前规划,尽早安排。传承要规划,规划要趁早是被说得很多的一句话,所以建议提早订立遗嘱,并在遗嘱中明确指定信赖的人担任遗嘱执行人。其次是要签署协议,明确权责。《民法典》时代,我们要把辛辛苦苦积蓄一生的财产传之后世,仅有遗嘱指定一个人还是不够的,最好还要和他签署一份委托协议,给这个人充分的授权、充足的激励和适当的约束,为身后意志的实现添加“双保险”。最后是要未雨绸缪,用好工具。我们刚刚说到遗产管理人的三个职责,但其实在许多国家,遗产管理人还承担着第四种职责,比如英国会要求遗产管理人在一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缴清遗产税款,之后才能对遗产进行分配,有时候因为税款过高,遗产管理人甚至不得不先进行贷款来缴税。此时,遗产管理人其实负有以遗产数额缴纳遗产税的义务。这一义务虽然在我国目前还不存在,但会不会开征遗产税、何时开征遗产税、采取何种模式征税,始终是一个尚未落地的靴子。此时,遗产管理人还可以根据你的意愿,帮你借助金融工具来解决问题。
继承,关系着自然人死亡后财产的传承,
事关千家万户。
迎接遗产管理人制度,您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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