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学泰斗、原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教育家协会理事、四川省法学会常务理事、重庆市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赵长青教授因病医治无效于5月19日上午9时51分逝世。
噩耗传来,他的学生和曾得到他悉心指教的法律人深感悲痛。我所律师余琳作为赵长青教授的学生更是悲痛万分,满含深情回忆了与赵老师十七年的师生情谊的点点滴滴,含泪写下了追忆恩施的文字。赵长青教授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将永远活在他的学生心中。我们特编发他的学生余琳律师《追忆恩师赵长青》一文,以表达我们对赵长青教授深切的悼念!

5月19日,一个普通得让人容易遗忘的周五,我照例做作案头工作,一切都是按部就班的节奏……
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让我乱了方寸——我最敬重的导师,我国刑法学泰斗、原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教育家协会理事、四川省法学会常务理事、重庆市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赵长青教授因病医治无效于上午9时51分逝世。晴天霹雳,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听闻噩耗,我眼泪忍不住的往下掉,恩师教诲的点点滴滴往事历历在目,仿佛就在昨天……
记得2001年,我还是刚毕业怀揣律师梦的小姑娘,机缘巧合来到了金明所开始了我的“执业”生涯。早就知道您的名字,只有仰望,有机会聆听您的教诲,已经不胜荣幸了,根本不敢奢望成为您的学生,得到您长达17年的悉心指点。、
一天,您打电话到办公室说要派个人出差去做《调查笔录》,见有这难得的学习好机会我自告奋勇的去了。经过几天辛苦的工作,回来将《笔录》交到您手上。
您对我的努力表示了认可,说:“还不错,愿意做我的助理吗?”这是真的吗?我高兴得不住点头。从此,荣幸的成为您的小助理,与您结下了不解之缘。回想跟您十七年一起办过的案件,一桩桩、一件件如电影胶片一格一格浮现在我的脑海。
袁某故意杀人案,两人死亡,五人中毒。您提出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疑罪从无的辩护观点,“宁可错放不可错杀”,重庆市高院没有判决死刑立即执行,最终判处了被告人死缓,保住了命,目前袁某还在锲而不舍的申诉。
谭某贪污罪案,原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您凭着渊博的学识和专业水平为他申诉成功,再审改判无罪。目睹谭某在律所噗通一下跪在您的面前,感恩您让他重获自由,犹如再生父母的情景,我内心受到了深深的震撼,执业律师的使命感和成就感从此在心底扎了根。
黎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是当年重庆“唱红打黑”最有影响的大案。当时的情势对辩护律师有极大的压力,许多律师的避而远之。您却扛着高压,挺直了脊梁,端坐在辩护人席。在您身边的我,看着您在庭上慷慨陈词,据理力争,“公诉机关提交的1800多组证据,没有一组证据能够证实黎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发出“打黑不能黑打”振聋发聩的呐喊,触动了当时在场的每一位。随后,网络上“黑社会的狗头军师”“比黑社会还黑”等等污言秽语如潮水般向您涌来。我很担心,也曾问过您“在意吗?”您淡淡的一笑说:“那是他们不懂,不清楚律师的角色定位。没有依法辩护,不能保障公民权利,谈何司法公正!我不听不看就是了。”很可惜陷于复杂的历史背景,这个案子最终没有摘掉“黑帽子”,成了老师终身的遗憾。
十七年,亦师亦父,您指点我做阅卷笔录、从案卷材料中找漏洞,学会从起诉书中找指控的要点,逐字逐句修改我写的法律文书,大到行文的间架结构,小至一个标点符号。您严谨务实、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让我佩服不已,从恩师身上学到了太多太多……您那么德高望重的长辈,叫我做事时总用“小余,请你帮我~~”,是那么的谦逊又那么的和蔼可亲!您用一生诠释了“传道、授业、解惑”的为师之道!严谨谦逊、博学敬业!您用高贵的品行影响了您所有的学生!
受您十七年的教诲,您不仅是我的恩师,更是我的亲人、我的父亲,可谓亦师亦父。每逢佳节倍思亲。逢年过节,我都会去看看您,向您汇报我的工作、生活,办理案件的心得。看到我们取得成就,您由衷地为我们高兴,并勉励我们继续努坚持,说“法治还是在进步,律师地位还是慢慢在提高了”。今年春节,疫情平稳后我来看您,你高兴的拿起手机要跟我拍照留念,说平时可以看看!没想到这一面竟是永别!
敬爱的赵老师,您的离去,是我国刑法学界的一大损失,律师界失去了一位学识渊博、刚直不阿的好律师,我更是失去了一位如父亲般关爱呵护我的好师长。敬爱的赵老师,您作为学者为刑法学、作为律师为刑事辩护操劳了一生,也该歇歇了 !
请允许最后我叫一声那您响当当名字:赵长青老师,您放心的走吧,我将继续秉承您教导的“忠诚的依据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做事”的准则,做一名守法纪知敬畏的法律人!
恩师千古!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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