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海力速递/正文

女方收6.6万彩礼不愿领证男方起诉退还,看看法院怎么判

栏目:海力速递|更新:2024-01-04|来源: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本文约 2064 字


彩礼来源于我国古代婚姻制度中的六礼,系中国传统嫁娶礼仪的婚约习俗,既是财产关系规则,也是社会关系和身份关系规则。但围绕彩礼而产生的纠纷生活中也不少,收彩礼后没结婚到底要不要归还呢?




01左中括号裁判要旨左中括号

给付彩礼属于以缔结婚姻为最终目的的赠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同居关系,当结婚无法实现时赠与行为丧失法律效力,给付人可请求受领人返还彩礼。


 具体返还的数额应根据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原因、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过错程度、是否生育子女、财产用途去向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双方家庭状况、当地经济条件等因素综合考量。 


02左中括号基本案情左中括号

2019年2月,杜某某与王某某经人介绍认识并恋爱。2021年1月29日,杜某某给付王某某彩礼66000元,次日,双方按照民间风俗举行婚礼,后一起外出至福建省打工。


2021年10月,双方从福建省回到兴义市后,王某某回到盘州市老家,并表示不愿意与杜某某登记结婚,之后杜某某与王某某未再一起共同生活,也未办理结婚登记。杜某某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王某某退还彩礼。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


03左中括号裁判结果左中括号

黔西南州普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彩礼是男女一方婚前给予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一是本案原、被告双方按照习俗举行婚礼后,并未办理结婚登记,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之规定,对于杜某某要求王某某返还其给付的彩礼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二是王某某在收取杜某某的彩礼后,虽未与杜某某办理结婚登记,但两人在外出打工期间共同居住、共同生活近十个月,因此对返还彩礼的数额,酌情支持由被告王某某返还原告杜某某彩礼33000元。


04左中括号案例解读左中括号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因此治理的对象是“高价彩礼”,而非彩礼本身,合理范围内的彩礼属于习惯范畴,应当尊重其所承载的文化因素和社会功能,不宜一概否定。


本案中,在结婚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法院依据法律规定支持退还彩礼的同时,根据共同生活情况酌定彩礼数额,妥善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推动此类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和源头化解,将传统彩礼文化更好地融入现代社会,充分发挥了法治对于现代婚姻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05左中括号相关法条左中括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01彩礼与“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关系?

彩礼是民间习俗,并未被法律明文禁止,不具有违法性,而借婚姻索取财物则是违法行为,被法律明文禁止。

区分借婚姻索取财物与给付彩礼的主要标准,一是看当事人意愿,彩礼属于自愿馈赠,而借婚姻索取财物是违背当事人意愿的强迫行为;

二是依习俗认定,彩礼本质是婚约习俗,民众一般会遵从和认可,而借婚姻索取财物则缺乏认同感。

当彩礼成为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的一种表现形式时,被迫给付财物一方有证据(如微信、短信、邮件、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明财物是对方借婚姻索取的,该财物应当全部返还。

02父母可以直接起诉请求返还彩礼吗?

传统习俗中,儿女的婚姻被认为是终身大事,一般由父母一手操办,送彩礼也大都由父母代送,且多为家庭共有财产。

第一种情况,男女双方在离婚诉讼中一并要求返还彩礼的,由于离婚诉讼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不宜将其他彩礼实际给付人、实际收受人列为诉讼当事人。

另一种情况,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提起婚约财产纠纷诉讼要求返还彩礼的,原则上以婚约双方当事人作为诉讼主体,但男方父母以家庭财产给付彩礼的、其父母可作为共同原告;女方父母代收彩礼由家庭实际使用的,其父母可作为共同被告。

03彩礼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的区别?

恋爱赠与发生在恋爱阶段,有些尚未谈及婚嫁且多为情意表达,而彩礼发生在谈婚论嫁的特殊阶段具有婚姻缔结表示意思,因此双方不具有缔结婚姻表示的消费性馈赠不属于彩礼范围,并可结合给付的目的、给付的时间、给付金额的大小等因素进一步判断。

例如,男女双方在交往期间表情达意赠与对方的财物、交往过程中人情往来的消费性支出、特定节日等时点给付对方和家人的礼物礼金、筹办婚礼中宴请亲友的支出费用等一般认定为恋爱赠与而非彩礼。


来源:贵州高院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


往期回顾BREAK AWAY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

喜报 | 海力所荣获“2019-2022年度重庆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

海力动态 | 我所10名优秀律师受聘为工商大学法社院实务导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

“上班搞主业,下班搞副业”,那么兼职能不能算劳动关系呢?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点击此处“阅读全文”查看更多内容

咨询与联系

如需就本文相关法律问题进一步咨询,欢迎致电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或到所当面沟通。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咨询电话13808393919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5号观音桥龙湖中心35层 | 官网:haililaw.com

电话咨询是否收费、如何安排面谈,以电话答复为准。本所不对办案结果作出承诺,也不通过任何个人账户收取费用。

本文由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发布,依据发布时公开有效的法律法规整理,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个案结论取决于证据与事实,请以执业律师面谈意见为准。
相关阅读 · 海力速递
  • 电话号码
  • 在线咨询
  • 返回顶部
COPYRIGHT (C) 2017 -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 allright reserved 渝ICP备1800952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