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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多少克定罪

根据《刑法》关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有关规定:

行为人走私、运输、贩卖、制造毒品,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依法可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没收行为人财产:

1、走私、运输、贩卖、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病毒50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行为人为走私、运输、贩卖、制造毒品组织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运输、贩卖、制造毒品的; 

4、采取暴力抵抗检查、逮捕、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性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运输、贩卖、制造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病毒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依法可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注:以上说法并不绝对,具体案例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具体问题欢迎电话免费咨询:1350031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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