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的职责具体包含哪些

监事会的职责具体包含以下:

1、有权检查公司的财务情况;

2、有权对公司的董事以及高管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于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或高管,可以提出革职的建议;

3、当公司董事及高管理的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时,监事会可以要求董事及高管及时进行匡正;

4、在公司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提议召开临时的股东会议;

5、可以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对董事及公司高管提起诉讼;

7、可以列席公司董事会的会议,并对会议讨论的事项提出建议或者质疑;

8、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其他有关监事会的职权。


《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一)】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二)】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注:以上说法并不绝对,具体案例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具体问题欢迎电话免费咨询:1350031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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