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特殊生效条件是什么

合同特殊生效条件的有以下几种:

1、相关法律条款规定,需经办理批准和登记等手续后,才能生效的合同;

2、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一般自条件成就即时效,如果是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一般是自条件成就时即失效;

3、附生效期限的合同,一般自期限届至时生效,如果是附终止期限的合同,一般自期限届满时即失效,例如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约定将车辆赠与受赠人,而受赠人只有年满18周岁时,该赠与合同才可以生效;

4、针对特殊生效条件的合同,还包含了无权代理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法定代表人越权等签订的合同,该些合同一般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最后可能是无效合同也可以变成有效的合同。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附条件的合同】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注:以上说法并不绝对,具体案例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具体问题欢迎电话免费咨询:1350031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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